5月11日新股申购股民如何进行索赔?索赔须要哪些证据?

在现在的股票市场里,时时刻刻都充满风险,投资失败或者是上当受骗是常有的事情,如果在进行股票投资的时候,在于了信息不实的骗局以后,是可以进行索赔的,现在很多人也面临着股民索赔的问题,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来挽回股民们的一些损失,那么股民如何进行索赔的呢?
一、股民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对账起止期间或统计区间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期间尤夫股份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包括信用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券商交易佣金和印花税也在索赔范围之内,所以也需提供数额证明);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盖章的开户申请表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必须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等四个基本信息)。
二、股民索赔损失计算方式?
股民索赔损失应该是按照该投资人下列不同期间卖出不同数量证券的具体情况,计算出投资差额损失:
1、10000股全部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卖出的平均价格为10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10)X10000=20000元。
2、10000股全部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揭露或更正日到基准日之间的交易日收盘平均价格为8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8)X10000=40000元。
3、50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之前卖出;50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卖出的平均价格为10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10)X5000=10000元。
4、50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之前卖出;25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卖出的平均价格为10元;2500股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揭露或更正日至基准日之间的交易日收盘平均价格为8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10)X2500+(12-8)X2500=15000元。
5、50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之前卖出;5000股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揭露或更正日至基准日之间的交易日收盘平均价格为8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8)X5000=20000元。
6、5000股在揭露或更正日及以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卖出的平均价格为10元;5000股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揭露或更正日至基准日之间的交易日收盘平均价格为8元,则该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为(12-10)X5000+(12-8)X5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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